浮山法院:“二三四”工作机制 塑百姓信得过卫士

2016-11-08 10:37:21 来源:临汾新闻网

  临汾新闻网讯 2016年,在县委、县政法委的领导下,浮山县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按照省委、市委、县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,紧紧围绕县委十二届六中全会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的总目标,结合平安法治建设活动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强化执行工作,积极推进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,切实加强基础建设,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,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,有力推动了平安浮山、法治浮山建设。

  加强组织领导 层层落实责任

  2016年以来,浮山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平安法治建设工作,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年初与其他工作一起研究部署,并贯穿于审判、执行工作的始终。为加强综治工作领导和明确责任,该院专门成立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,确保了人员配置到位、职责权划分清楚。年初院领导与各庭、室负责人签订了综治目标责任书,把综治工作明确到各庭室及每位法官头上,并将综治工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,落实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制。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案前的信访接待,依法及时受理案件,公正合理的审理裁判,及时高效的执行工作,努力为全县创造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。

  立足审判工作 积极参与平安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

  依法惩治犯罪,维护社会稳定。2016年受理刑事案件18件,审结8件、未结10件,结案率44.44%,无超审限案件。一是认真贯彻“严打”方针,依法严惩暴力犯罪、黑恶势力犯罪、涉枪涉爆犯罪及多发性侵财犯罪;依法严厉打击集资诈骗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,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。二是坚持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,准确适用非监禁刑,最大限度化解矛盾,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三是对未成年犯加强挽救、帮教,推行圆桌审判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理方式,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,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。四是针对刑事案件所引发的民事纠纷,注重对受害人及其家属的经济赔偿和精神抚慰工作,最大限度地弥补犯罪的社会危害性,避免了次生矛盾的发生,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
  依法化解民商事纠纷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。2016年受理民事案件391件,审结253件,未结138件,结案率64.7%,调撤176件,调撤率69.56%,无超审限案件,实现了对民生案件“快审、快结、快执行”的法律效果,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,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,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。

  强化行政审判职能,重在推进法治建设。该院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件,裁定依法准予执行,依法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,努力实现司法权与行政权良性互动。对涉及面广,群众反映强烈,容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案件,从稳定大局出发,做好协调工作,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,全力确保社会稳定,促进地方经济发展。

 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,重在建立长效机制。“执行难”问题长期困扰法院工作,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、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。今年该院配齐配强执行力量,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,建立执行指挥中心,开展了涉及民生案件的专项治理活动,依法加大查封、扣押、拍卖等强制措施力度、及时采取司法救济等一系列执行工作机制,执行工作有了较大突破。2016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07件中,执结134件,未结73件,执结率64.7%。公布被执行人黑名单256人。

  今年以来,该院平安建设工作坚持服务大局、预防为主的原则,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浮山工作,以巩固和扩大“平安单位”创建成果为目标,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,平安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
  采取多种形式 加大综治工作的法律宣传

  在审判工作中,该院采取公开开庭,到案发地巡回办案、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。利用赶集日到农贸市场进行法制宣传,农忙时节比如夏收季节,该院工作人员到老百姓的田间地头进行针对性的法律宣传。积极参加县政法委组织的在法制宣传日进行法制宣传。该院还主动与学校联系,到学校为学生讲解法律,通过以上行之有效的方法,大力宣传法律,把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。多年来,该院一直坚持推行“增加人数”“优化结构”“建章立制”“提高待遇”四项举措,并在县人大的大力支持下,率先完成了陪审员倍增计划,建立起一支以农村一线干部为主、与机关干部有机结合的优秀人民陪审员队伍。他们在审判人员的带领下,为人民法院化解各类矛盾纠纷、为构建法官和人民群众的沟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。截至目前,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各类案件54件,人民陪审员参案率达到98%。

  继续推行“二、三、四”工作机制 扎实开展巡回审判活动

  按照浮山县“亮、晒、评”群众工作法工作要求,结合“一村一警”活动,进一步把该院“二、三、四”化解矛盾新机制予以完善和深入推行。一年来,该院以基层法庭和11个联动办公点为立足点,以“两级联动”为机制,“三调结合”为手段,“四员合力”为主体,到偏远地区或行动不便等群众所在地的村中、田间地头进行开庭、调解,把法庭现场搬到群众身边。巡回审判制度实现当场立案,现场开庭,现场调解,当天解决问题,因高效便捷,而受到群众的认可,2016年共深入乡村开展巡回办案20余次,全部调解;积极开展普法教育、判后答疑活动。

  构建诉调对接纠纷解决机制 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

  该院先后推行了一系列具体措施,因地制宜,脚踏实地地把工作思路付诸于司法实践,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。该院专门设立了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,返聘从该院退休的工作热情高、办案经验丰富的审判员负责对案件协调、指导,并进行专门调解工作。此外,还合理增加和调整了人民陪审员的人数和区域,使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普及到每个乡镇;与各乡镇及工会、妇联召开联席会议,构建了人民法院与乡镇、工会、妇联化解矛盾联动机制,并在全县9个乡镇、浮山县妇联、浮山县总工会挂牌设立诉调对接联系点,法院统一调配和指导本辖区的司法助理员、人民陪审员、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诉前调解、诉讼调解、判后答疑工作和开展业务培训;建立了矛盾排查机制,审判人员、人民陪审员、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深入乡村、社区,通过走访、回访,争取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、解决问题,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;利用夏收、秋收、逢集时机,深入乡村一线,宣传婚姻家庭、土地承包、土地流转等法律、法规及相关政策,解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、生活中的法律难题。2016年,该院共受理诉调对接案件23件,其中成功调解5件,转诉讼程序的案件有18件。

  2016年以来,该院在平安法治建设工作方面,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全年没有任何事故发生,没有违纪行为发生,确保了审判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。今后该院将在工作中一如既往,积极开展平安法治建设工作,为该县的经济发展、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
  记者 李媛

 

     

责任编辑: 吉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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