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1日晚,家住鸡喇路附近的周某与一帮朋友到白沙路一带喝酒,大醉之后驾驶自己的一辆无号牌机动三轮车离开,行至河东路时,因酒气上头,导致车辆失控侧翻。周某左腿被车辆压住无法动弹,群众发现后立即报警。
城中交警迅速赶到现场,将周某从车底下救出,但尚未开口询问,就闻到一股刺鼻的浓烈酒气。于是,民警依法先将周某带到医院抽血检验,然后带回大队约束至酒醒。次日检验结果出来,周某体内酒精含量竟高达208mg/100ml。交警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有关规定,对周某作出上述严厉处罚。
据悉,这是自8月15日起公安部统一开展严查酒后驾驶行动以来,柳州市处罚最为严厉的一起酒驾行为。(梁湘林)
来源:新华网
【责任编辑: 邱睿】
责任编辑:临汾新闻网编辑